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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
3月1日,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》将正式施行。
《通知》规定,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,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,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,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。
记者此前了解到,其一,《通知》不是禁止收款码用于经营收款。《通知》明确,收款码分为个人收款码和商户收款码,要求有效区分两者使用场景和用途,并对个人收款码的使用进行规范,并非“一刀切”